在民主制度中獲得過超過半票數(majority)的候選人是贏家,但在2016年的共和黨初選當中,川普得票數44.9%並沒有過半數,他仍然是選舉的贏家,代表你的票數只要比其他候選人多就會贏,這是所謂的「相對多數」,但民主所講求的是「絕對多數」(outright majority)。
這狀況也讓黨內很多候選人選前和選後的發言相互矛盾,甚至在初選造成分裂,台灣的黨內初選也是這樣的狀況。
主持人所提到的Ranked-Choise-Voting(RCV)。這個選舉方式讓投票的人可以在選票上根據喜好程度編排,結果出來得票數第一「並且」過半數的候選人才算贏。
當候選人都沒有過半數時,票數最後的那位會被踢除,而會根據他的選票當中把第二順位的票分給其他候選人,以此類推至有候選人過半。
以2020台灣總統大選為例,假設三位候選人得票數如下
蔡英文 408 / 49%
韓國瑜 319 / 38%
宋楚瑜 98 / 0.11%
這時候宋伯伯就會被剔出,而他的98票中,會看第二個喜好候選人是誰,假設98裡面有28票是蔡英文,70票是韓國瑜(都藍的這樣合理),最後票數:
蔡英文 436 / 52.8%
韓國瑜 389 / 47.1%
這個時候蔡英文就成了絕對多數,順利贏得選舉。
根據Ballotpedia資料,在2019年美國的Maine州選舉實行了RCV,還有九個擁有司法管轄權的的州也實行了。
#支持者表示
這樣的制度可以讓選出的候選人更確保擁有過半數的支持者,而你也不會把第二順位投給一直攻擊你的第一順位的人,因此可能少了一些攻擊的政治語言。
#反對者表示
這樣制度讓選舉變得更複雜,也有人認為應該提出更好的政策,鼓勵人們投票而不是變相調整投票方式。在2013年澳洲的聯邦選舉中,有90%的選區是第一喜好(first-preference)的候選人贏得選舉,因此他認為這選許方式沒有大太影響。
Reference :
https://ballotpedia.org/Ranked-choice_voting_(RCV)
- 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Patriot_Act_with_Hasan_Minhaj
- 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Results_of_the_2016_Republican_Party_presidential_primari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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